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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病医疗保险比例调整,青岛门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4-11-30 8:45:50 信用卡常识 浏览:9次


青岛市医疗报销政策

青岛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大病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青岛门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报销比例: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80%。报销上限:大病保险的报销上限为30万元,即一个人在一年内最多可以领取30万元的报销款项。与大病报销相关的内容如下:大病报销的适用范围:具体适用范围因地区和医疗保险政策而异,一般是指需要支付一定额度以上的医疗费用的疾病。

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5%,定点医院65%;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予支付。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3、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成年居民一档:50%;成年居民二档:40%;少年儿童:50%;大学生:80%。综上所述,青岛医保报销比例是分不同等级的医院确定的,其中,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百分之五十。

4、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

5、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 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

青岛医保报销比例

1、青岛医保报销2023年最新规定如下: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

2、青岛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最低,为200元,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分别为90%和85%;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稍高,为500元至800元,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分别为80%至70%;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最高,为800元至1000元,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分别为70%至55%。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通常高于在职人员。

4、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5、该地报销比例如下:根据2023年青岛本地宝显示,青岛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中,一档居民70%、二档居民55%、少年儿童80%。二级医院一档居民80%、二档居民75%、少年儿童85%。一级医院一档居民85%、二档居民85%、少年儿童90%。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退休前在三级定点医药机构分别报销90%、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