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停工留薪期满后工资怎么算 〖One〗若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工资总额除以月数计算原工资标准。对于工作不满一个月的职工,在没有支...
〖One〗若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工资总额除以月数计算原工资标准。对于工作不满一个月的职工,在没有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来确定原工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法律主观: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至四级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五至六级 五级35个月、6级3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四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一个月。
法律主观:工伤鉴定 十级赔偿7个月的7个月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个根据 工伤保险赔偿 标准是,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实际 工资 收入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支付,如果不能证明就按照公司缴纳的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支付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数。
〖One〗第六十四条【本条例关键名词的解释】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Two〗工伤保险条例附则中,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工资总额的定义,即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和。这里的本人工资则是指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以300%的平均工资计算;反之,如果低于60%,则按照60%的标准计算。
〖Three〗《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Four〗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Five〗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Six〗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