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申报时间为1日~20日办理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的复印件到朝阳区社保中开具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汇总所有单据(各种单据分开门诊、急诊、住院)数量和票据金额,填写《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加盖公章。《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加盖公章。
1、工伤赔偿应当由人社局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2、工伤人社局的赔偿方法如下:医疗费:包括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医疗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付。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标准等因素,工伤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伤残津贴和生活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补助金的标准根据工伤等级和工资标准等因素确定。
3、若发生工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龄乘以当期应付工资计算原工资;若发生工伤前工作不满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每月工资计算原工资;如无合同或无法确认,则参照当地职工上年社平工资的60%计算;若发生工伤前工作已满12个月,则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原工资。
4、法律主观:劳动者发生工伤,社保局会根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的申请和实际发生的工伤费用等来进行赔付,社保局可按法定的标准依法赔偿给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1、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工伤科俗称人社局或者人保局工伤科或者是海淀区社会保障局工伤科俗称社保局工伤科。
2、法律分析: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地址在海淀区龙岗路1号,邮编:100083。法医中心负责对刑事、治安、交通等各类案件中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活体检验、损伤鉴定、伤残评定、亲子鉴定、物证检验、毒物检验鉴定和毒品鉴定等项技术工作。
3、北京亲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电话:010-62179076。中国邮票博物馆邮票鉴定室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贡院6号D座电话:010-65185517。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电话:010-62229792。
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地)进行。
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在施工项目地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或必须安装辅助器具的,经山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条例规定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职工的工伤事宜未作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你的情况如符合工伤条件;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在建设工地干活,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所缴纳的比例是由单位确定的,可以按1%缴纳,也可以按0.5%缴纳,若是在工作中出现事故,认定工伤后,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的规定,宁波市工伤职工赔偿中的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正常情况下,按照工伤途径索赔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索赔三个程序,整个流程下来起码一两年时间。如果遇到责任单位故意拖延时间,按照救济程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流程会更长,我们经常遇到有人维权三四年仍在打官司的。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农民工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参加5%征集比例缴费的医疗保险(即单一的医疗险)。
工程质量保险承保的是投保人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免除投保人依法须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工程保证保险 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以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为标的的合同保证保险。具体而言,由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保费,当投保人因作为抑或不作为导致未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
1、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所属行业适用的费率浮动档次内,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六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
2、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旨在规范工伤保险工作,保障职工权益。办法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明确了市及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以及财政、卫生和安全生产等部门的配合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第八条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按照不同行业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已经确定的缴费费率,确定费率浮动档次。
4、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工伤保险工作的执行,保障劳动者权益。本办法详细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明确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与标准,同时也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北京市采取全市统筹的方式,确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5、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办法》及《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职工因工致残,可享受多种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