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大病保险通常覆盖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终末期肾病等多类重大疾病。
法律分析:大病医保主要包括20种疾病,分别为: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1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瘫痪—永久完全。1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医疗保险的大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原发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疾病。
大病医保是指对于特定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给予额外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疾病种类 大病医保涵盖的疾病种类通常包括一些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高昂的疾病,如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
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疾病如下: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1、法律分析: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2、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
3、医保大病是指对于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详细解释如下:医保大病定义 医保大病是指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因患严重疾病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超出一定限额,由医保基金进行支付的一种保险制度。
医保的重大疾病包括多种类型,如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罕见病等。以下是具体解释:涵盖的重大疾病种类:医保涵盖的重大疾病通常是病情较为严重、治疗费用较高且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疾病。
个人支付部分:根据政策规定,个人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自费部分。综上所述,职工医保重大疾病覆盖的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以及终末期肾病,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医保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繁多,涵盖了多个医学领域。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重症肝炎和肝硬化,结核病及精神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的后遗症,如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等。肢体上的疾病,比如肢端坏疽、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以及皮肤和肌肉疾病,如发性(皮)肌炎、脂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