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包括患有特定的重症或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等23种重症或慢性疾病。
1、办理流程开始于辖区社保处接收申请资料,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给单位或个人,资料不齐全的发给《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受理的参保人员由社保处统一填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参保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持社会保障卡和密封的病历资料到指定医院的医保办申请鉴定。
2、家庭户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大病医保的,可以先向当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然后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并进行评议,再由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等结算报销。
3、按照规定参加武汉医疗保险;患有政策规定的重症/慢性疾病。办理所需资料: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社保卡;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5张;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等等。办理流程: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4、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或资料不全的,应及时将报送的资料退回或通知申报社区(高校)补报相关资料;对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由参保居民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5、办理重症医保流程 带上述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发放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持填好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鉴定合格后,带合格鉴定表、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相片和身份证原件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1、办理流程开始于辖区社保处接收申请资料,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给单位或个人,资料不齐全的发给《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受理的参保人员由社保处统一填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参保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持社会保障卡和密封的病历资料到指定医院的医保办申请鉴定。
2、办理流程:申报:患有规定病种的参保居民(高校)携带近期相关疾病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报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审核: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病历资料的初审工作。
3、办理重症医保流程 带上述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发放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持填好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鉴定合格后,带合格鉴定表、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相片和身份证原件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社保卡;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5张;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等等。办理流程: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5、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6、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保需要的手续如下: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1、武汉市的重症医保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患者需要以个人名义向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管理处提交一份申请书。其次,患者需提供治疗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再次,需提供因该疾病两年内住院的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必须是原件和复印件。
2、办理流程开始于辖区社保处接收申请资料,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给单位或个人,资料不齐全的发给《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受理的参保人员由社保处统一填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参保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持社会保障卡和密封的病历资料到指定医院的医保办申请鉴定。
3、首先,参保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武汉慢特病申办”小程序。接着,按要求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申报疾病信息,并上传相关病历资料。同时,参保人还需选择拟就诊医疗机构,并确认提交。随后,系统会进入人脸核实流程。参保人需点击确认授权,授权后点击下一步。
4、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只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个人需自行支付自费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则在医院挂账,结算发票上会显示相关信息。医保政策允许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的参保人员,其年度支付限额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2000元。
办理重症医保流程 带上述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发放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持填好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登记表”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鉴定合格后,带合格鉴定表、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相片和身份证原件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