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追缴社会保险的时效是在三十日内办理社保补缴。另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也就是说,如果未缴纳的社保行为终了超过两年,且没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情况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能没有权利再进行管理。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社保业务代理办理业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7条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就需要凭借营业执照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单位的证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没有规定允许第三方来进行社会保险的代办业务。
3、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57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不一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保,是要以用人单位的名义缴纳的,所以一定要走对公账户。只有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必须进入对公账户,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不需要。
5、签署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因为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6、用人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时间规定源自《社会保险法》第57条。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仅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在15天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向用人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1、北京社保卡号和身份证号是一样的。根据查询12333社会保障网显示,北京社保卡号和身份证号是一样的,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社保卡号和身份证号码是一样的。 《社会保险法》已于七月一日实施。该法第58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3、北京社保卡号是18位数。社保卡号是在社保卡正面的“社会保障号码”,是国家规定社保编号为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记录了参保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参保信息、缴费记录等,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1、换言之,只要员工在职一天,企业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保,个人不能承担企业的社保部分。然而,企业内部的规定可能与法律有所不同。如果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工作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社保部分将由个人承担,这可能涉及用工风险。
2、月,就需要自己交。当然,可以暂停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如果公司已经上报了,那么从你的工资里扣除是合理的。如公司拒绝缴纳,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五险一金是由公司和个人一起承担的,公司负责承担的,公司必须缴纳。
3、如果是公司辞退的话,那么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的保险不需要自己全额承担,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的保险应该由公司给员工交。
4、然而,如果员工在月末提出辞职并立即离职,或者公司在员工提出辞职后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并停止缴纳社保,那么公司可能就不会承担当月的社保费用。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当月实际上已经不再是公司的在职员工,公司没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雇主须自员工入职之次日起30天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登记注册。如逾期未能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核定其应缴的社保费额。同时,试用期亦纳入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范畴。
新《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的30天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办理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常,用工之日即为入职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因此,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后的30天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这意味着,即使员工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企业也应为其缴纳社保,除非企业内部有特殊规定。不过,《劳动法》规定,当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因此,员工当月劳动报酬也应包括社保费用。
1、五险一金确定是强制缴纳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2、国家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五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公积金则是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的。
3、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员工购买这五大类保险,属于单位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必须为员工强制购买的!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
4、交保险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交社保需要签合同么 需要。
5、社保缴满15年后,是否继续缴费取决于个人情况。单位职工参保为强制性义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选择性,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建议选择多缴。社保未缴满15年,可选择按年补缴、延迟退休、一次性补缴、转为居民社保或停止缴纳。
6、社保的全称就是社会保险,这属于我国基本的保障性保险,主要包括了五方面,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有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保险,若是遇到单位不缴纳保险的话,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