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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发生后被保险人放弃,自愿放弃赔偿后能不能再申请赔偿

2025-01-18 23:54:57 信用卡常识 浏览:9次


在保险人赔偿后被保险人可以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保险人赔偿后被保险人可以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该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保险人赔付后,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已经转至保险人,所以被保险人单方面的放弃追索属于无权处分,故该行为是无效行为。

自愿放弃赔偿后能不能再申请赔偿

1、法律客观: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2、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如果放弃索赔的证明是出于对方自愿,应具有法律效力,对方不能反悔,再要求你赔偿。合同效力:效力内容有三:①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②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③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3、可以反悔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既显失公平又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

4、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离职)时的法定待遇。只要你不放弃(即使被迫已经在离职申请书上表示放弃了),主张法定待遇就能得到支持。

5、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因工伤离职但是离职申请书里有一条自愿放弃工伤赔偿”的做法是违法的,应归于无效。如果已申请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有权在终止与单位劳动合同的同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第四十六条 【人身保险保险人代位追偿的禁止】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释义与适用】本条是关于人身保险保险人代位追偿的禁止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