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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扬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2025-01-11 8:50:04 信用卡常识 浏览:11次


扬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为25个月工资,三级为23个月工资,四级为21个月工资,五级为18个月工资,六级为16个月工资,七级为13个月工资,八级是11个月工资,九级为9个月工资,十级为7个月工资。

扬州市工伤保险条例

1、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2、扬州市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3、扬州市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二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四点五万元;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扬州市(江苏省)标准分别为3万元和5万元。

扬州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扬州市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津贴为85%,三级伤残津贴为80%,四级伤残津贴为75%。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工伤职工同样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为五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

3、关于伤残津贴,应按月支付,一级为工资标准90%,二级为工资标准的85%,三级为工资标准80%,四级为工资标准的75%,五级为工资标准的70%,六级为工资标准的60%。

4、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5、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三项主要的内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确保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的经济稳定。对于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生活护理费,以支持其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扬州7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七级伤残: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赔偿基数的1倍。赔偿基数定义: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扬州市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二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四点五万元;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万元,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5万元。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