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伤残鉴定,职工可以自己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依法赔偿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单位要员工签订工伤伤残鉴定免责书是属于违法行为。
1、大拇指粉碎性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属于九级工伤,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工伤赔偿金和个人工资、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所以在此无法计算,建议伤者拨打12333咨询相关标准后计算赔偿金。
3、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4、职工工伤致左手拇指粉粹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5、如果你是在工作中受伤,造成左手大拇指末关节粉碎性骨折,影响功能的,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享受本人七个月工资的补偿。
6、您的情况,如果恢复良好,活动没有重度的功能障碍,那就没有伤残级别。如果脚趾屈伸功能严重障碍,那就最多是10级伤残。
兰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您的疑问甘肃9 工伤 赔偿多少钱的解答是这样的: 职工构成工伤九级 伤残赔偿 : 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 工资 :期间按原 工资福利 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计算,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
1、法律分析:甘肃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2、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x9个月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工伤伤残等级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不一样,对应做出的鉴定承担也就不同。伤残鉴定等级一共分为了十个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意味着赔偿标准也不同,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
七)工伤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基金管理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八)为了确保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各统筹地区要按照《条例》的规定,从当年工伤保险费征收额中提取3-10%的工伤保险储备金。
甘肃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在工伤期间单位不得辞退职员,根据《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甘肃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有以下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包括当地交通费),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省内每天为2%,省外每天为3%,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