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在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同时,如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下,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案例中,小A故意制造工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故雇主老王无需承担工伤责任。
1、从因果关系来说,齐某超的死就不能认定是他的醉酒原因导致的。就不能直接认定是齐某超因醉酒状态导致留下没有灭掉的烟头而引起火灾。根据工伤法律的立法本意,人社部门就要从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来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
2、法律分析:不算。原因在于:喝酒并非正常的工作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3、职工本人在喝完酒以后因公外出的过程当中受伤的话通常都不算是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类似于醉酒、自杀或吸毒等因素才受伤的,就算是为了履行工作的职责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除非是为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已要喝酒的,才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4、应酬饮酒死亡不算工伤,虽然应酬可能适合工作有联系的一项活动,但是根据规定,饮酒是当事人主观认识到对自己的健康会有伤害的行为,所以不能被纳入到工伤的范畴之中,因为饮酒导致的死亡只能由员工当事人自己负责而不能要求单位和保险赔偿。
5、出差宾馆死亡要看在死亡的时候员工是在进行什么活动,如果员工是在进行工作的话,那么就算工伤,如果员工是在进行休息的话,那么就不算是工伤。因为工伤的明确标准是需要在工作时间之内进行受伤或者是死亡才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建议先考虑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同时协商过程中让用人单位负担治疗的医疗费,医疗过程中再逐步考虑赔偿事宜。不要伤情未定就考虑赔偿的事情,对劳动者而言那样会出现带伤维权的艰难情况。
3、工伤员工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4、你好,工作单位未给员工购买社保,本身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而且后期还不协助治疗,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
1、一次性补偿30000元一揽子处理全部赔偿问题 根据上述2011年7月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谢某领取一次性补偿30000元(包括一次性经济补偿、医疗费用及医疗补助、病假期工资等),但此时谢某并未被诊断为职业病耳聋,更没有被鉴定为10级伤残。
2、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在受伤或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一定待遇的时期。针对停工留薪期的几个常见问题,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和法律依据,逐一解案例解读 案例中,员工王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之后,他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伤待遇。
3、案例一: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 2002年初,河北省白沟镇的箱包厂暴露出严重的职业病隐患。25名工人因苯中毒,其中5人不幸去世。事件中,企业因生产条件简陋、缺乏防护设备和未告知职业病危害,使用高毒原料,最终导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