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中普遍存在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符的现象。此情形不会影响保单效力,仅在理赔过程中可能引发一定繁琐手续。从法律角度讲,只要被保险人持有保险标的的权益,即可确认保险合同有效。如被保险人为车辆实际使用者或租赁者等均可成为被保险人。
1、法律主观:可以不一致。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2、被保险人和车主不一致可以,但是在理赔的时候,可能会产生一些麻烦。一般来说,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只是若被保机动车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发生保险事故,那么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通常会直接将理赔金赔付到车险被保险人的账户中,而不是直接给到车主的。
3、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是同一个人;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填写经常使用被保机动车的非车主姓名,保险公司对此并没有特别要求。
4、一般来说,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能不是同一个人,但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会直接向车险被保险人的账户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直接向车主支付赔偿金。
5、可以的,车辆被保险人不一定是车主。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的,需要车主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在汽车保险中,投保人是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 (即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
法律主观:可以不一致。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被保险人和车主不一致是可以的,但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一些麻烦。一般来说,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如果被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理赔时保险公司通常会将理赔金赔付到车险被保险人的账户中,而不是直接给车主。
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是同一个人;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填写经常使用被保机动车的非车主姓名,保险公司对此并没有特别要求。
1、交强险中普遍存在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符的现象。此情形不会影响保单效力,仅在理赔过程中可能引发一定繁琐手续。从法律角度讲,只要被保险人持有保险标的的权益,即可确认保险合同有效。如被保险人为车辆实际使用者或租赁者等均可成为被保险人。
2、在车险理赔过程中,如果被保险人与车主不符,将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被保险人与车主身份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当两者不符时,保险公司无法确认被保险人的身份,从而无法进行理赔。
3、被保险人和车主不一致可以,但是在理赔的时候,可能会产生一些麻烦。一般来说,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主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只是若被保机动车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发生保险事故,那么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通常会直接将理赔金赔付到车险被保险人的账户中,而不是直接给到车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