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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外出吃饭被车撞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六款的简单介绍)

2024-12-13 9:43:35 信用卡常识 浏览:11次


中午外出吃饭被车撞算工伤吗

法律分析: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新劳动法规定里员工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必须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该认定书中需明确指出事故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可能导致工伤的认定。

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王圣平律师解析:工伤要经工伤认定才能算作工伤,发生工伤意外一般是由公司负担,受害者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享受工伤待遇。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临时工下班路上受到工伤的,如果企业没有为临时工买工伤保险,就要企业自己承担临时工医药费。

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算工伤,但是,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例如道路问题造成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能简单界定是否属工伤,而应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判断。

如果员工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受伤,因为此时员工处于工作状态之中,因此可被认定为工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日员工在和从工作岗位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都应当视为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赔偿依据其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共分为110级伤残赔偿标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营养费等。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第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项规定侧重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即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责的交通或城轨等交通事故所受之伤应被视作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