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对于用人单位是非常不利的,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若用人机构未参保,则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社保部门将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足额参保及补缴费用,同时收取滞纳金;如仍未履行,则面临罚款额度为欠款金额的1至3倍;产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机构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此外,还应依法接受其他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认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的责任。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没有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各项待遇全部由单位负责支付。
单位未上工伤保险该如何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赔偿。
法律分析:“企业未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如果发现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
法律分析:没有在场,不可以作证。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要求提交目击证人证词的,必须是发生工伤事故时在场的人员,不在场的不是目击证人,不能作证。
不一定。工伤证人,不是必须有现场目击证人,证人证言只是工伤认定中用以对事实的确定。若有的话最好,若没有可以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举证责任在单位。如果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是工伤,那么劳动局一般会认定单位举证不能,从而认定为工伤。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关于证明人的在场问题,实属误解。法律并无规定证明人必须亲临现场,提交其证言也不具备合法性。即使发生工伤事故时无人在场,提供受伤事实的员工依然有权向单位主张赔偿,单位不得以无证明人为由拒绝赔偿。
工伤证人,不是必须有现场目击证人,证人证言只是工伤认定中用以对事实的确定。若有的话最好,若没有可以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举证责任在单位。如果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是工伤,那么劳动局一般会认定单位举证不能,从而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