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军人是四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6942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6267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57590元。如果军人是五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5422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4741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44030元。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伤残军人 视同工伤 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但是这并不是工伤的待遇,而就是与单位工伤人员一样,在旧伤(病)复发期间不扣除工资、奖金和所有的福利而已。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基本抚恤金是六级伤残军人每月固定获得的补贴,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具体金额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军人待遇政策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六级伤残军人的基本抚恤金会高于普通退役军人的标准,以体现对伤残军人的特殊关爱和尊重。
2、六级伤残军人依法享受多项待遇。在医疗方面,享有公费医疗,部分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生活补助方面,定期领取抚恤金,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就业方面,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并禁止单位因伤残原因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在交通出行及税收等领域也享有相应优惠政策。
3、法律主观:如果军人是因为战争受伤的,抚恤金为28940元一年;如果军人是因为公事受伤的,抚恤金为27380元一年。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4、如果军人是六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扰祥4236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4008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因病33860元。如果军人是七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3220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28820元。
5、法律分析:对于六级伤残的军人,每一年的残疾抚恤金如下:如果军人是因为战争受伤的,抚恤金为28940元一年;如果军人是因为公事受伤的,抚恤金为27380元一年;如果军人是因为生病受伤的,抚恤金为23130元一年。
1、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适用的主体和范围不一样,因此是不能够同时适用的。【法律依据】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
2、法律分析: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两部法律适用的主体不一样,调整的范围不一样,所以两部法规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军人优抚优待条例适用于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役军人。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普通企业劳动者,适用人群不同。两部法律适用的主体不一样,调整的范围不一样,所以两部法规不具备同时适用的条件。
3、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它们不能同时适用。残疾军人和工伤劳动者,根据其伤残等级分别享受军人抚恤与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规定如下: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军人抚恤。工伤劳动者,依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适用的主体和范围不一样,因此是不能够同时适用的。军人抚恤的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等等。而工伤待遇的主体是依法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