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包括20类重大疾病,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及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目的不同 大病救助:由于没有全国层面统一的大病救助或补贴政策及标准,所以完全属于地方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各地不统一,并且有阶段性变化。
医保中的“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不是一个概念,没有“大病医疗”的概念,而是“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
新农合大病补偿和大病保险报销是报销比例不同,救助对象不同以及救助方式也不同。 新农合大病救助的对象一般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以及其他贫困人口。救助的病种通常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等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在2万元以上的其他疑难杂症。
大病救助指的是民政的医疗救助,按照病种救助的往往会称大病救助,另外也看当地有没有开展大重病医疗救助,这里病种跟上面说到的卫生规定的有一定的区别,有的地区是一致的,民政跟着人社和卫生走,人社和卫生出文件会带着民政一起发文,这个看当地医改规划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1、大病救助政策,就是为患病致贫的城乡居民,提供有限援助和优惠医疗;为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城镇贫困人及家人提供就医前救助,补助他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
2、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3、国家大病救助是指政府为了减轻人民群众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该制度主要针对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人群,提供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多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