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四川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政府根据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了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分散企业风险。该意见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享受《条例》规定的待遇。
四川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员工可以有工资补助,补助金额根据伤病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已经达到二级伤残,是可以有薪资的25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伤残达到一级的补助金是27倍的员工薪资,二级的补助金是25倍的员工薪资。工伤医疗赔偿是每个员工都享有的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赔偿金就可以帮助员工减轻负担,并且可以及时支付医疗账单。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此津贴直至职工退休或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度伤残津贴、退休或死亡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根据伤残等级从21个月至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不等。同时,每月将发放伤残津贴,级别越高,比例越低,一级伤残为90%,四级伤残为75%。五级、六级工伤员工,除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选择保留劳动关系,每月会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为70%,六级为6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时,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为70%本人工资,六级为60%本人工资。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