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常识

CFR下的被保险人,请问海运险的保单上被保险人应该写收货人还是发货人,有什

2024-11-25 11:22:32 信用卡常识 浏览:20次


CFR国际贸易术语下,由买方办理保险,但在货物由卖方运往转运港时发生意外...

1、由此可见,在FOB和CFR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实际上是“船”至“仓”。因为虽由买方投保,但依照风险划分界限,买方一般不会办理货物装船前的保险。只有在CIF价格术语下,保险责任起讫才是真正的“仓”至“仓”。

请问海运险的保单上被保险人应该写收货人还是发货人,有什

多数出口方在投保时,会将保单的被保险人直接填写为收货人。若需将被保险人填写为发货人,需在提单权利转移给收货人后,由发货人背书转让保单权益给收货人。

做FOB的话,那就海运保险被保险人就写发货人。2,做CIF的话,那海运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写发货人,装船后,背书转让给收货人。也可以直接写收货人。3,做信用证交易的话,按信用证的要求写填写海运保险被保险人。

就是对货物有经济买卖关系的)。进出口做CIF时,可以写发货人为被保险人,然后背书转让保单给客户,也可以直接写收货人为被保险人。由于被保险人有唯一性,所以个人抬头的要提供身份证号码或者护照号码。注意:如果物流公司只是作为承运人,那不能设为被保险人的。

可以的,保险这块 1,做FOB的话,那就海运保险被保险人就写发货人。2,做CIF的话,那海运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写发货人,装船后,背书转让给收货人。 也可以直接写收货人,因为双方都是具有货物所有权的人。3,做信用证交易的话,按信用证的要求写填写海运保险被保险人。

CIF按成交方式保险由出口方承担,通常做法是保发货人,起运后再由发货人空白转让。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好处:货物在国内段如果发生损失,发货人可以首先索赔。

虽然你的保险是在开船后补办的,但实际理论上应该是在开船前,此时的收货人没有货物的利益,只能是发货人投保。投保人取得保单并背书之后,相当于把这个保单的可保利益,转让给了收货人,因为货物装船之后,货物风险和利益已经转移给收货人了。将来一旦有损失,他才可以凭背书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仓至仓条款区别

1、区别:三种条件下“仓至仓”某外贸公司分别以FOB、CFR、CIF价格签订三笔出口合同。有关保险均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向起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途中均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结果只有CIF合同项下的货物索赔才未被保险公司拒绝。

2、在国际贸易中,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下的“仓至仓”条款有不同的适用情况。首先,FOB和CFR条件下,尽管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但由于卖方并非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受让人,因此没有合法的索赔权,即使投保了“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

3、仓至仓条款是运输货物保险中较为典型的条款,它具有充分性、严密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所谓充分性,是指货物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保障程度贯穿于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涉及各种运输方式,整个运输过程无一漏洞。

4、法律分析:“仓至仓”条款所指的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它是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既不是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也不是发货人负责交货起讫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