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应当按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浙江省2024年工亡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依据医疗票据确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为51821元/年×20年=1036420元。丧葬补助金,计48120元=8020元/月×6个月。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为六个等级来赔偿,一级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当事人工资乘以27个月,二级是乘以25个月、三级是乘以23个月、4级是乘以21个月,还有受伤津贴是按月支付的,也是分10个等级赔偿,一级是当事人工资乘以90%等等的标准。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或公司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支付或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级工伤为4个月,浙江省全社会加权平均工资为32079元。工伤保险支付或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级工伤为4个月,同样为32079元。由用人单位支付。
1、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第9条。
3、浙江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补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个月。
4、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应当按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6、《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