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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条例

2024-11-18 4:56:59 信用卡常识 浏览:16次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条例

1、当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申请时限延长,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部分事项。如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职工或亲属可在一年内直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

2、根据云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有以下几种情况,职工会被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导致死亡的。在参与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遭受伤害的。原为军人,因战或公伤致残,持有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云南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相对集中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具体参保办法由云南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4、云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况: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由于执行工作任务,在工作场所内遭受事故导致的伤害,将被认定为工伤。 即使在工作时间前后,如果职工在工作场所内因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遭遇事故伤害,同样会被视为工伤。

5、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云南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20年云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鉴定及赔偿标准)

云南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相对集中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具体参保办法由云南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年云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注:除紧急情况外,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各项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条例三十条) 。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人数*天数 (条例三十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故2020年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为42359 元×20= 8471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847180元。

云南省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019年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二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