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按照每天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五进行赔偿的。同时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一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最高的,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五。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第9条。
2、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统筹层次。各地要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统一参保对象和范围、统一费率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必须在2011年年底前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浙江十级伤残企业赔偿标准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赔偿通常涵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 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面积大于2cm但小于等于5%。 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
浙江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如下:对一般的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