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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基本信息(广东省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

2024-10-20 21:46:34 信用卡常识 浏览:16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基本信息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在遭受工伤事故时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伤认定、处理程序以及工伤待遇等。该条例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及时、合理的工伤保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凭死亡证明及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前三款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广东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和生活护理费。

第十五条参保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按月计发医疗护理费。其标准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执行。

广东省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总结整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如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赔付由单位承担。

-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依据工伤职工工作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分别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或60%计算。

-6级伤残者可领津贴,1-4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由单位支付(若难以安排工作)。如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会补足差额。医疗与就业补助金/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前提条件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人工资×相应级别系数,其中本人工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有上限和下限规定,若超过或低于规定值,则按照上限或下限计算。